登記版權需要這些條件及材料
首先,版權登記的作品需要滿足: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復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采用什么復制方式以及復制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應當以法律所允許的客觀形式表現出來。公民從事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創作,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其次,一般性作品著作權登記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請表。內容包括:作品名稱、作品類別、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托、職務、其他)。作者情況、其他著作權人情況。
(2)申請者身份證明(個人申請者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申請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創作人員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4)提供作品樣本(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美術、攝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張。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視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影視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創意說明。
(6)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書、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