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保護范圍及期限
軟件著作權保護范圍
1、計算機程序:是指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可以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執行的代碼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動轉換成代碼化指令序列的符號化指令序列或者符號化語句序列。同一計算機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標程序為同一作品。
2、文檔:是用來描述程序的內容、組成、設計、功能規定、開發情況、測試結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資料和圖表。如程序設計說明書、流程圖、用戶手冊等。
3、計算機軟件:對軟件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4、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保護不延及開發軟件所用的思想、處理過程、操作方法或者數學概念等。
軟件著作權保護期限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其保護期自軟件著作權產生之日起計算。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截止于該軟件首次發表之日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該軟件自開發之日起五十年內未發表,則不予保護,換句話說,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從軟件開發之日起,只保護五十年。
2、自然人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自軟件著作權產生之日起,截止于著作權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著作權人終止及其死亡之后五十年)。自然人之間合作開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保護期從最后一個自然人死亡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